先判断位置,再判断参与

IFAB第11条明确区分了越位位置与越位犯规。仅仅处在越位位置,本身并不构成犯规。判断位置时,要看球员是否处于对方半场,以及头、躯干或脚是否比球和倒数第二名对手更接近对方球门线;手和手臂不计入。

判断的关键时点,是队友触球或踢球的相应瞬间,而不是球员最后接到球的那一刻。与倒数第二名对手平齐,也不属于越位位置。

没有碰到球,也可能影响判罚

处在越位位置的球员,只有以规则规定的方式参与实际比赛,才会被判罚。例如触及队友传来的球,或明显遮挡对手视线、争抢并影响对手处理球。

因此,“没碰球就绝不越位”也不准确。反过来,单独截取一张站位图,而不看传球时点和后续行为,同样容易得出错误结论。

看回放时按这个顺序

  1. 先找队友传球的时点。
  2. 再比较球、倒数第二名对手与相关身体部位的位置。
  3. 最后观察球员是否按规则所列方式参与比赛。